关于举办哈尔滨理工大学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黑政发〔2015〕1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教育部定于2015年5月至10月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举办哈尔滨理工大学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一、 举办背景及指导思想

值此“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全国性创业浪潮,又恰逢“互联网+”时代,“互联网+”平台正在引领整个社会发展变革,重构整个商业模式。互联网企业的价值取决于所能连接的直接或者间接的客户或者产品,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以及大数据等高新技术,大量的数据被充分地融合,公司价值迅速地提升。在校大学生在人生最美好的充满激情的年华里,作为创业浪潮里面重要的参与者,在校园里创业是十分难得的机会。因为在此期间创业成本最低,学校能够提供一切机会和条件供学生创业。

在互联网整体模式下,更需要技术和商业模式结合,完全超出技术,超出单一的发展,需要更多的大学生来深刻地思考。大学生只要不怕失败,有输得起的心态,不断地学习,把失败当作一种收获,加强团队合作,就能有更多的创业机会。

大学生要认识到创业本身是一种经历,其基本收获是失败所带来的教训和获得的知识,通过不断地尝试、积累经验,在竞争中通过合作、分享以及更强大的工具把自己的想法构造一个更复杂、更能够跟别人分享的环境,来获得最终的成功。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我校在校生及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教务处主办,学生处、团委及科技园协办,计算机学院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大赛组委会成员如下:

组委会主任:   李大勇

组委会副主任: 孟大伟

组委会成员:刘胜辉 杨忠学 于彦东 陈德运 姜国玉 唐远新 徐永明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商业、制造业、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我校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公司或公司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我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六、赛程安排

本届大赛分为校级竞赛、省级竞赛、全国总决赛三级。通过校级竞赛,按照组委会配额择优遴选创意组及实践组项目,进入省级竞赛。

1.参赛报名

报名时间及注册时间:2015年7月9日至7月31日。

报名方式: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2015/login.html)进行报名,也可以通过大赛移动客户端报名(下载大赛APP或订阅大赛微信公共帐号)。

2.校级竞赛

初赛时间:2015年8月24日至8月27日。

推荐数额:我校将推荐4-5个创意组项目或实践组项目参加省级竞赛。

3.专家评审:

(1)参赛材料为项目计划书及一分钟展示视频。实践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

(2)参赛材料具体内容

书面材料:项目计划书一份(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附后),使用 A4 纸双面打印装订。

电子版:包括一分钟展示视频及项目计划书电子版。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 1G。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 PDF 文件,大小不超过 30Mb。

(3)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参赛团队的项目计划书、一分钟展示视频及其他佐证材料进行评审。

请将参赛相关材料与2015年8月24日提交到计算机学院,联系人:唐远新 86390655,15045803543,邮箱:hrbust_hlwj@163.com。大赛交流QQ群:457920762。

4. 省级竞赛

竞赛时间:2015年9月1日至9月1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大赛奖励

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名额占申报总数目的10%,二等奖名额占申报总数目的20%,三等奖名额占申报总数目的30%。另设优秀组织奖5名,最佳指导教师5名。  

八、评审规则

校赛规则将参照全国总决赛评审规则,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查询。